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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期财经讯,4月18日,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简称“新华联控股”)发布公告称,2023年4月17日,新华联控股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简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和《决定书》,北京一中院于2023年4月14日裁定对新华联控股、新华联矿业有限公司、新华联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内蒙古和谊镍铬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新华联资源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内蒙古和鑫贸易有限公司实质合并重整,并于2023年4月17日指定新华联控股管理人担任新华联控股等六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管理人。
此外,北京一中院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公告。根据公告,北京一中院定于2023年5月31日9时30分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新华联控股等六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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