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成绩复核申请:
凡对统考科目成绩有疑义的考生,可于2023年3月24日8:30至3月26日17:00,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所属考区任一县(区、市)招生办或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办)申请一次成绩复核。
成绩复核申请须由本人办理,不得由他人代替,逾期不再受理。
成绩复核内容:
成绩复核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复核内容包括考生个人相关信息、是否考生本人答卷、是否有漏评、小题得分是否漏统、各小题得分合成后是否与提供给考生的成绩一致。按照教育部要求,不对考生查卷。
成绩复核结果:
成绩复核结果由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办)于3月29日以网站公告或电话通知等方式告知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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