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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建省城市夜间噪声污染联防联控长效工作机制》(以下简称《长效工作机制》)《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夜间施工噪声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以下简称《施工噪声防控工作机制》)《福建省重点领域环境噪声自动监测管理工作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等相继印发,以推动我省噪声污染防治长效长治。
据介绍,噪声污染防治涉及部门多、职责交叉等难点,《长效工作机制》《施工噪声防控工作机制》聚焦难点、堵点,通过强化各方责任、整合执法资源,提高噪声信访投诉事项处理时效和质量等,多措并举推进提升城市夜间噪声治理能力。
其中,《长效工作机制》通过信息调度、联合会商督导、领导包案、综合惩戒等举措,推动省直相关部门长效、常态开展噪声污染监管协调联动;《施工噪声防控工作机制》自上而下汇聚生态环境、住建和城管部门监管合力,从源头控制、过程监管、末端惩戒信用联动等全流程,督促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指南》则从适用范围、系统组成、监测子站布点、性能及结构、软件系统、数据质量、巡检维护等方面,对公园、广场等社会生活场所,及工业企业、建筑工地等重点领域,明确噪声自动监测设备的安装、联网、维护,为各相关监管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提供工作指引,推进噪声污染防治“信息化”“智能化”。
据了解,2021年5月起,福建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公安厅、住建厅、交通运输厅、文旅厅、市场监管局等5个省直相关部门,组织开展“静夜守护”城市夜间噪声污染整治专项行动。行动开展以来,省生态环境厅牵头各有关部门按照定主体、定目标、定措施、定进度等“四定”原则制定工作方案,积极推进各地组织实施,初步构建起高效协同、职责清晰的噪声污染监管格局。
为固化经验做法,经报省政府审定,《长效工作机制》由省直6部门共同制定;针对群众反映最为突出的建筑施工噪声扰民问题,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住建厅制定印发《施工噪声防控工作机制》;针对国家暂未出台有关噪声自动监测的规范文件,及各地普遍存在在线监测数值不准确、支撑监管效果有限等问题,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编制并印发《指南》。(记者 陈旻)
标签: 噪声污染